桃江县统战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一、协调管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联,执行中央及省、市统战政策,检查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县委与各界人士进行民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县委委托,通报县委精神。
三、提名县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协同做好政府及其部门党外干部的考察和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代表人物的选拔、培训。
四、调查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参加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重大活动。
五、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开展对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六、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指导乡镇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干部培训,协调政府各部门的统战工作。
九、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