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生命周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它在各个阶段和专业领域展现出独特的特征。从项目启动到运营,涉及多个阶段,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等。工程专业技术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市政、园林等多个专业领域,所需资源丰富,包括劳动力、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工业项目更侧重于专业化生产设备的使用。
社会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导致一个工程通常需要众多参建单位的参与,如策划、设计、施工和咨询等,小型项目可能需要十几个,大型项目可能达到几十甚至上百个。这些单位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通过合同协调各方关系,共同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合同成为了连接和规范这些单位权利义务的重要纽带。
具体到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它涵盖了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实际上,还包括工程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特指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同,而非业主在项目中所有非工程性的交易,例如办公用品购买或临时租用设施等。工程合同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