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农村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统计工作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有其独立性和专业性,但也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从管理体制上下功夫,严格执行《统计法》保证其相对地独立性、法定性,这是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一。然而部分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只一味地要求数字的增加和减少,不尊重客观事实,直接进行人为干预,必须用法律手段予以约束,尽快地转变这种工作方法。地方政府必须从人权、事权、财权上给统计部门其相对的独立性,使广大统计工作人员能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为政府服好务。在保证统计机构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还要充分尊重统计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统计执法,保证统计工作沿着健康、有序、依法的轨道向前发展,真正地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强有力的参考依据,强化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促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运行。
2、立足当前抓根本,着力强化基层建设
统计工作是一门自下而上的系统工程,基础工作不牢将直接影响其结果。因此,必须花大力气加强基础建设,在保证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人员落实的前提下,着力对农村村级统计工作人员的安排、培训和考核上下功夫,努力壮大农村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改善统计工作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以保证基层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如举办各种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给基层统计人员适当的报表误工补贴,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夯实农村统计的基础。
3、着眼统计事业发展的长远性,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 统计信息化是统计现代化的核心,事关统计改革与建设的全局。统计部门作为社会和国民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必须抓住机遇,克服困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统计信息化工程,使统计工作适应信息发展的要求。
政府应积极支持统计事业的发展,为统计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硬件。如微机等必要的工作工具,以保证能够及时、准确的为党委、政府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资料,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4、改革现行的基层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制度,大胆创新,全面推进农村统计工作由乡、镇驻村公务员统一代理制度。
总之,目前农村基层统计工作面临的难度较大,问题较多,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只有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出谋划策,把农村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去认识,充分认识到其工作的重要性和加强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农村基层统计工作才有可能搞得更好,才能真正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