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涉及国际私人直接投资。这一法律体系由资本输出国和输入国分别制定的法律规范构成。资本输出国的法律规范包括海外投资保险法,旨在保护本国国民在外国的投资;以及外国投资法,旨在鼓励、限制和管理引进外资。资本输入国的法律规范包括外汇管理法、涉外税法等,旨在管理和鼓励外国投资。此外,国际层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双边投资保证协定、国际投资争议解决公约以及国际惯例,它们调整的是两国或多国私人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国际投资法是优化投资环境的有力工具,涵盖了投资商事关系、投资管理和保护关系、投资促进和保证关系,以及政府间或政府与国际社会在促进和保护投资方面所缔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关系。
适用对象包括:
1. 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投资商事关系;
2. 东道国与国外投资者之间的投资管理和保护关系;
3. 跨国投资者与母国相关机构之间的投资促进和投资保证关系;
4. 政府之间或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为促进和保护投资或协调投资关系而订立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