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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第992号]乐燕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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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乐燕故意杀人案:不作为责任与量刑考量

在乐燕的案件中,我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抚养人如何因放任婴幼儿死亡的行为被定罪。乐燕,这位无业女性,因男友被捕后,未能履行对她女儿的抚养义务,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辩护律师试图将她的行为解释为过失,然而,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她的放任行为具有明显的故意成分。

故意与不作为的区别

法院依据法律条款,明确区分了不作为故意杀人与虐待、遗弃的区别。乐燕的行为虽然看似是遗弃,但法院认为她封死门窗,排除了外部救援的可能性,这超越了遗弃的范畴,直接指向了故意剥夺生命的意图。与虐待罪中对家庭成员的持续折磨不同,乐燕的行为已经触及到了故意杀人这一严重罪行的界限。

犯罪构成要件

在法律上,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需要满足三个关键条件:一是负有抚养义务;二是有能力履行;三是不履行义务导致严重后果。乐燕对两个幼女负有直接的抚养义务,但她选择外出吸毒,忽视了她们的基本生存需求,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法院认定她的行为是故意而非过失,因此,她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罪名。

量刑考量与社会影响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了乐燕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以及个人特殊情况。尽管她怀孕,但多数意见认为其行为性质恶劣,应予以严厉处罚。最终,鉴于社会公众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普遍关注,以及乐燕行为对幼童造成的严重伤害,法院依法判处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治,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坚守。

法律的警示与道德的诉求

乐燕案警示我们,无论个人处境如何,抚育子女的义务都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刑事法律不仅旨在惩罚犯罪,更在于维护社会公正和道德底线。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大背景下,打击严重摧残幼童的行为,符合人类社会的普遍共识。乐燕的判决,尽管考量了她可能的悔罪表现,但罪行的严重性决定了其严厉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