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联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检查处罚时,应着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申明执法检查依据和理由等;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充分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要配备和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超限检测站视频监控、网络通信等检测辅助设施正常运行。要严格落实罚款收缴分离制度,公路货运罚款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缴入国库。要抓紧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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