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留学生进行学历认证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准备的认证材料包括: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需认证的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专科学位证书或高等专科文凭);已毕业但尚未取得学位证书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高等学习期间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对于通过研究方式获得学位证书的情况,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应包含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如果申请认证的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成绩单(研究证明)为外文,必须提交学位证书(学位证明信)与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通过正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建议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时,在6层服务大厅内办理翻译业务);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或其他含有出生地信息的证明文件;台湾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誊本(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需要复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或旅行证、本人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内地居民需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含学习期间所有签注记录及出入境记录),若通行证上交或丢失,请提供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入境记录(加盖公章);
内地居民额外还需提供:
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此证书申请需认证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学位证书课程);前置学历为国内教育机构颁发且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需提供境外学校开具的录取依据;
如申请者赴港澳学习前在内地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需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如申请人以工作身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读并毕业,需提供派出单位开具的证明;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递交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最后,申请者需亲笔填写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下载)。
所有材料原件在进行现场审验后将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
通过以上步骤,香港留学生可以顺利完成香港留学学历认证。在准备认证材料的同时,了解并遵守官方流程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希望大家能从这篇讲解中获取有用的信息,顺利完成认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