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官制中,九品以下的官员统称为流外。流外官员虽然也有一定的品级,但相较于流内官员,其地位相对较低。经过考核与选拔,流外官员有机会晋升至流内,成为正式官员,这被称为“入流”。流外官员通常在京城的官署中担任吏员等职位。
《周书·宣帝纪》中有记载,伪齐的七品以上官员已经得到了收用,而对于八品以下乃至流外官员,如果他们希望入仕为官,也都可以参加选拔,并根据其品级降低两个等级授予官职。唐代的封演在其著作《封氏闻见记·诠曹》中提到,古代的良酝署丞、门下典仪、大乐署丞等职位,都属于流外官员的范畴。
宋代的王安石在其《上皇帝万言书》中也提到了流外官员的情况,指出在自己所负责的地区,州县中的吏员多为流外官员,能够被委派处理事务的官员数量十分有限,大约只有二三成。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流外官员在隋唐时期虽然地位较低,但仍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一定的晋升机会。他们在官署中的任职,对于维持官僚体系的运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流内与流外官员的划分,反映了古代官僚体系中严格的等级制度。流内官员通常享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多的晋升机会,而流外官员则相对处于较低的等级。这种制度不仅在隋唐时期存在,也在后续的朝代中有所延续,直至明清时期,流内与流外的划分依然被保留。
流外官员通常在京城的官署中担任诸如吏员、书吏、簿尉等职务,这些职位虽然级别较低,但却是官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流外官员的工作虽然繁琐,但通过勤勉努力,仍然有机会晋升至更高的品级,成为真正的官吏。
总的来说,流外官员在古代官僚体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尽管他们的地位较低,但通过勤奋工作和积极进取,仍然有机会实现个人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