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及省学位委员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皖学位秘〔2020〕2号)的要求,安徽建筑大学进行了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申报工作。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了申报结果,并决定将这些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的具体内容包括:安徽建筑大学拟申请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拟申报的博士一级学科包括土木工程和建筑学;硕士一级学科拟申报的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则拟申报材料与化工、公共管理、能源动力、资产评估、会计和交通运输。此次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在此期间,如果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或建议,欢迎通过学校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不仅是对学校申报工作的公开透明,也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环节。学校希望借此机会听取各方的意见,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安徽建筑大学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整体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