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元债券要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上市,必须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一系列文件。申请书中需列出债券及发行人的基本信息。此外,还需提供债券样本、认购协议、代理银行协议、信托契约或财政与支付代理协议副本,以及发行人和担保人的审计财务报告副本。
为了满足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亚元债券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债券持有者至少需要达到200人;发行人拥有不小于5000万新元的有形资产净值;最近三年内税前收入累计不少于54万新元,或者在过去的三年中任何一年的税前收入不少于18万新元;发行人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布发行计划书;若订立信托契约,必须符合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除非发行人已被依法认定为公司;在新加坡必须有支付代理。
综上所述,亚元债券在申请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上市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申请书、债券样本、各类协议文件及财务报告副本。同时,发行人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债券持有者人数、资产净值、收入要求、信息披露、契约合规性以及支付代理安排。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上市债券的合规性与透明度,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与市场的稳定。
扩展资料
亚元债券市场(The Asian Bond Market,ABM)是1971 年12 月,新加坡发展银行由新加坡政府充当其担保人,推出的总值1000 万美元、固定利率为8.5%的10 年期亚元债券。由此一个以新加坡为中心,和既有的短期亚元市场相辅相成的亚元债券市场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