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1年底,加勒比国家联盟在多领域开展了重要活动,包括首脑会议和部长理事会会议。
1995年8月,加国联首次首脑会议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举行,会议通过了《原则声明》和《行动计划》文件,共有500名代表参与。
1999年4月,加国联第二次特别首脑会议在圣多明各召开,成员国总统、总理及法国等五国部长出席,讨论了地区政治、经贸、文化、交通、抗灾、反毒等问题,并通过了《圣多明各声明》和《关于建立加勒比可持续性旅游区的声明》。
2001年12月,加国联第三次首脑会议在委内瑞拉的玛格丽塔岛召开,重点讨论了9.11事件后地区可持续旅游业发展问题,签署了"玛格丽塔宣言和行动计划"和"建立加勒比可持续发展旅游区协议",并决定建立"大加勒比合作区",加强在可持续发展旅游、贸易、交通运输和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合作。
1995年11月,加国联首次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危地马拉城召开,代表们重申加强合作,成为一个贸易集团。
1996年12月,加国联第二次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哈瓦那召开,决定设立“特别基金”,发展各国合作,并接纳阿根廷、巴西、厄瓜多尔、印度、意大利、西班牙为观察员。
1997年11月,加国联第三次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卡塔赫纳举行,重申致力于民主、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加强一体化进程,并接纳俄罗斯、智利、埃及、秘鲁、摩洛哥、阿鲁巴和荷兰为观察员。
1998年12月,加国联第四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布里奇顿举行,确定了加勒比地区21世纪社会及政治发展日程表,主张采取政治和经济措施来帮助全球化和地区开放进程中的小国经济,关注受自然灾害侵袭地区的预防、救灾和重建工作,并建议国际社会承认加勒比海为可持续发展的特别地区。会议接纳荷属安的列斯和阿鲁巴为准成员,韩国为观察员。
1999年12月,加国联第五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巴拿马城举行,对加国联秘书处官员进行了改选,选举产生了部长理事会执委会成员,同意接纳英国为观察员,并决定下届会议将于2000年12月在洪都拉斯举行。
2000年12月,加国联第六届部长理事会会议在圣佩德罗苏拉市举行,会议选举了新的部长理事会执委会成员,同意接纳土耳其为观察员。
扩展资料
1994年7月24日,加勒比地区25个国家和12个未独立地区的总统、政府首脑或外长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签署了加勒比国家联盟成立纪要,加勒比国家联盟 (Association of Caribbean States -- ACS) 正式成立。总部设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首都西班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