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本的政治体制以天皇作为国家象征,天皇的权力主要是礼仪性的。宪法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天皇的任命和活动受内阁建议和承认的制约。
2. 日本的国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和唯一的立法机关,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院议员由国民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参议院议员也由国民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一半。国会拥有立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以及对外事务、财政和司法的监督权。
3. 自1994年以来,日本众议院实行了“小选区制与比例代表制并立”的政治改革方案,改变了中选区制度。众议院的小选区选出300名议员,比例代表区选出200名议员,只有得票率超过2%的政治家才能得到众议院议席。投票采用记号式的两票制,参议院选区由第三方机构划定。
4. 日本内阁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由国会中多数党组成。内阁总理大臣通常是多数党领袖,如果没有一个政党占据国会多数,则由议席最多的两个以上政党联合组阁,由席位最多的政党领袖担任总理大臣。
5. 日本的法院是独立的司法机构,行使司法权。所有法官都“独立行使职权,只受日本宪法及法律约束”。
6. 根据日本宪法,日本实行的是以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作为国家象征,不参与国政。众议院和参议院共同构成国会,众议院有480个议席,议员任期四年,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议院举行大选。参议院有242个议席,议员任期六年,每三年改选一半,不能中途解散。在首相选举和预算等重要议案表决上,众议院的结果优先于参议院。
7. 内阁是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日本首相的正式名称为内阁总理大臣,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脑。首相由政党提名,国会众参两院议员投票选举产生。如果众参两院在首相指名选举中出现不同结果,则由两院议员组成的两院协议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以众议院的选举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