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普通法系。普通法系是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印度、马来西亚等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普通法系的特点是强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强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法律的原则和程序,强调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法律的原则和程序,强调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普通法系国家,法律是由法院通过判例或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和实施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位置境域
香港特别行政区地理坐标为北纬22°08′至22°35′,东经113°49′至114°31′之间 [130] ,位于中国南部、珠江口以东,西与中国澳门隔海相望,北与广东省深圳市相邻,南临广东省珠海市万山群岛,距广东省广州市约200千米。区域范围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和周围的262个岛屿。陆地总面积为1113.76平方千米,其中港岛80.72平方千米,九龙46.94平方千米,新界986.10平方千米;海域面积为1641.21平方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