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毕业时间还不错,基本上可以无缝衔接到H1B。
不过,你的问题基本上是还没有发生的情况。
你需要和你公司的移民律师,或者是你本人的移民律师讨论这个事情,听取他们的建议。
回到你的问题,你的OPT开始时间只能是从你最后一堂课那天开始60天内,否则你就非法居留了。
注意,你目前学生身份是在你最后一堂课那天结束,而不是20表标注的时间(通常20表上的时间会长一点),也不是你毕业典礼那天。
unemployment period 是说在OPT的12个月中,你最多只能有3个月没有工作,可以是连续,也可以是间断,不是你理解的需要等几个月再工作。
因为你的OPT时间至少是到2015年3月(看你自己怎么要求开始时间),如果你4月1日申请H1B并且得到批准的话,那么你可以合法工作到10月1日。
如果H1B没有被批准,那就只能离境了。
OPT期间离境旅行,移民局的规定是该学生重新入境的时候必须能证明他是回来工作,
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一般都不会有问题。
比如,有效签证,新的20表,EAD,JOB OFFER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