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申请来闽定居,应入境后在国内连续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累计住满3个月方可申请回国定居,申请恢复户口在闽侯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申请,具体所需材料有:
1、填写完整的《华侨来闽定居申请表》;
2、本人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的声明书;
3、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二张(规格为44/33mm);
4、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5、交验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或者虽未取得国外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经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6、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7、拟定居住地在农村的,提交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为村民的意见;
8、交验拟定居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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