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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自愿退学需要哪些程序

admin

学生退学程序具体如下:

首先,学生需亲自向年级主任提交带有个人签名的退学申请书,年级主任在确认申请真实无误后,需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若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个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接着,学生应携带上述相关资料,与年级主任一同前往所在学院的教务科进行办理。学院教务科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放《XXXX审批表》。

在填写审批表时,学生(或委托人)需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到指定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完成审批表填写后,学生(或委托人)应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予年级主任。年级主任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将所有资料递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符合退学规定的几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最大弹性学习年限,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

学生一学年内累计取得的学分数少于教学计划规定的该学年学分数的40%;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

申请复学但经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

因病需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

未经请假离校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退学,需向学工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