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的种类包括入境和过境签证。1. 入境签证分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分别对应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限制。2. 过境签证是指前往非申根协定的国家途中需要的签证,通常有一次或两次入境选项,特殊情况下也可颁发多次过境签证,每次过境最长允许停留5天。
申根协议国家同意在签证政策上采取一致行动,包括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有效的统一签证,允许短期旅行签证一次或两次入境,前提是6个月内停留总天数不得超过3个月。各国需承认申根签证前发出的国别签证。
根据申根协议,持有任一申根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的旅行者,在3个月内无需签证即可在申根区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外的人,持有某申根国家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签证即可进入该国家。长期居留者需根据法律规定和逗留目的申请相应签证。
申根协定将非申根成员国国家分为三类:正名单、灰名单和负名单。1. 正名单包括申根成员国和其他免签发达国家,共30个国家。2. 灰名单包括部分成员国要求签证,部分不要求的国家,共20个国家。3. 负名单国家指必须申办签证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130个国家。
被拒签后,旅客可以重新申请,理论上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认真分析被拒原因,及时改正,并对表格和材料有信心。常见拒签原因包括:1)资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如假机票、酒店订单;2)行程安排不合理;3)工作证明不可靠;4)在中国的羁绊少;5)资产证明不足;6)缺乏出境记录,尤其是在发达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