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伴关系是我国外交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与建交国家关系的亲疏程度,伙伴关系被细分为六类,分别是:合作伙伴、建设性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战略伙伴、战略合作伙伴以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的发展历程可追溯至1996年,当时我国开始对与建交国家的关系进行分类,从低到高分为单纯建交、睦邻友好、伙伴关系、传统友好合作以及血盟五种关系。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伙伴关系这一概念逐渐得到丰富和完善,形成了目前我们所熟知的六类伙伴关系。
关于“伙伴”一词,其含义古代已有之。古代兵制以十人为火,共灶饮食,故称同火者为火伴。后多写作“伙伴”,意指共同参加某种组织或从事某种活动的人。这一词语在现代汉语中广泛使用,如艾青的诗《双尖山》中提到:“童年时候的伙伴,陪我攀登双尖山。”
伙伴关系强调合作与相互尊重,相对于“统治关系”的社会模式而言,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组织模式。美国当代女思想家艾斯勒在其《圣杯与剑》一书中首次提出伙伴关系概念。伙伴关系要求人们合作并相互尊重,包含参与、联系,并为大家的共同利益和平而和谐地工作。在伙伴关系的环境中,人们感觉自己受到了重视,有真诚的关怀和安全感,这有助于促进共同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