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要成为加拿大公民,首先必须是该国的合法永久居民。
2. 申请者需年满18岁,或未成年儿童可由父母代为申请。
3. 必须具备一定的英语或法语沟通能力,包括基本的阅读和书写能力。
4. 对加拿大的历史、地理和政治体制应有一定的了解,并且理解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与需承担的义务。
5. 在申请公民身份前的6年中,需在加拿大居住满4年,且这4年中每年在加拿大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
6. 申请者应没有违法记录,尤其是在警方和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C)的记录中。
7. 在6年期限内的4年中,应有加拿大税务记录。
8. 申请人必须宣誓效忠,成为加拿大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公安部、外交部负责管理出境入境事务。中国境外签证机关负责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执行边防检查任务。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外国人的停留和居留。公安部、外交部可委托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外事部门处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在管理出境入境事务时,公安部、外交部应加强协作,并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依照职责分工,依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