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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型公司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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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型组织结构,也称事业部制或多部门结构,是一种能够针对单个产品、服务、产品组合、主要工程或项目、地理分布、商务或利润中心来组织事业部的结构。

实行事业部制的企业,可以依据职能机构的设置层次和事业部获取职能部门支持性服务的方式,划分为三种类型:

产品事业部结构:总公司设有研究与开发(R&D)、设计、采购、销售等职能部门,事业部专注于生产,总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为事业部提供所需的支持性服务。

多事业部结构:总公司下设多个事业部,每个事业部都拥有自己的职能部门,进行科研、设计、采购和销售等支持性服务。各个事业部独立生产自己设计的产品,自行采购和销售。

矩阵式结构:结合职能部门化和产品部门化两种形式,通过使用双重权威、信息及报告关系和网络,将职能设计与产品部门进行整合。

M型控股公司组织结构由三个互相关联的层次构成,由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组成的总部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层,这是M型公司的核心。总部主要职责包括战略研究,向下游各公司输出战略与规划,以及交易协调,以实现资源与战略的最大协同。

第二层次包括职能部门和支持、服务部门,如计划部门负责公司战略研究的执行,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资金筹措、运用和税务安排,子公司财务为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

第三层次是围绕主导或核心业务,由互相依存又互相独立的子公司组成。子公司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而是统一经营战略下承担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或经营单位,子公司负责人受总公司委托管理这部分资产或业务,通常由上级单位派驻,对上级负责。

M型控股公司组织结构集权程度较高,强调整体协调功能,成为当前国际上尤其是欧美国家大型公司组织形态的主流形式。这种结构分为三层,由核心层企业、核心层企业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或控股企业的参股企业组成。

M型控股公司组织结构与典型的事业部制结构相似,只是事业部层面的形式有所不同,整体属于事业部制组织结构。母公司作为投资和利润中心,事业部作为利润中心和管理协调中心进行考核。

M型结构是U型与H型两种结构发展演变的产物,它集分权与集权之长,更强调整体效应。其事业部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按行业、地区或其他因素组成的被控股公司作为事业部;另一种是企业集团。

M型模式的优点包括集权与分权适度结合,调动各事业部积极性,通过统一协调与管理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反应速度更加敏捷;日常经营决策由事业部和职能部门负责,高层领导可以从繁重的日常事务中解脱。

M型模式的缺点在于管理层次增加,协调和信息传递难度加大,增加内部交易费用。

家世界大公司的管理模式发展变化表明,50年代以来,M型模式使用比例不断增加,U型模式使用比例不断减少,H型模式使用比例略有减少,这说明M型结构更具有生命力。这一点在我国目前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上也得到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