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主要代表国家
1.1 公共管理模式
该模式由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对因年老退出劳动领域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给予经济补偿,并直接参与管理。可分为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和松散管理模式。
1.1.1 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
政府通过强制手段集中参保人的部分收入,由政府社保部门直接负责资金的投资运营。如新加坡模式,由中央公积金局管理养老保险基金。
1.1.2 松散管理模式
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管理的模式,由专门机构负责监督,由政府、雇主和雇员组成的委员会具体监督,由各类机构实施操作和服务。如德国、法国、西班牙等欧盟国家。
1.2 私营管理模式
将所有缴费交给政府认可的私营机构投资运营,用于职业年金或部分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分为完全私有化模式和部分私有化模式。
1.2.1 完全私有化模式
如智利模式,强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政府认可的私营机构运营管理。
1.2.2 部分私有化模式
如哈萨克斯坦模式,从现收现付制转向个人积累性养老保险制度,由养老基金负责管理个人账户,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投资。
1.3 公共管理模式与私营管理模式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1.3.1 成本比较
私营管理模式下,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增加了宣传和营销费用,政府规定的最低投资收益和监管也增加了投资管理成本。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集中筹资基金,形成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了投资管理成本。
1.3.2 收益比较
私营管理模式通常获得更高的收益率,因为存在竞争机制。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对基金的投资对象进行严格限制,收益率相对较低。
2. 各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共同经验
2.1 政府必须正确定位,保证基金的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率。
2.2 必须遵循法制化管理原则,通过法律约束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规范运营。
2.3 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富于群众监督,防止基金被挪用或占用。
2.4 应实行以市场化管理为主的养老基金管理,优化养老金配置。
3.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
3.1 将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开管理的原因
- 两种基金功能不同,需分开管理。
- 分开运作有助于防止基金挪用等现象。
- 两种基金对投资收益的要求不同,需分开管理。
3.2 两种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
- 对社会统筹基金实行完全的政府集中型管理模式。
- 对个人账户基金实行部分私有化的基金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