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以下是一些普遍遵循的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
1.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由国际商会(ICC)制定,提供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风险和责任转移的规则。
2.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由国际法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制定,对信用证的使用提供了法律解释。
3.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U.S. Customs Dictionary of Trade Terms),由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oreign Trade)制定,定义了美国国际贸易中的术语。
**国际货款收付:**
1.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 600),由国际商会制定,是银行间处理信用证业务的国际标准。
2. 《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URC 525),由国际商会制定,提供了关于国际托收的统一规则。
**运输与保险:**
1. 《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Lloyd's Open Form),由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是一份广泛使用的海上货物保险条款。
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保险事宜。
3.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York-Antwerp Rules),由国际海事委员会(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mmittee)制定,为海上货物运输损失的赔偿提供了规则。
**国际仲裁:**
1.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 Arbitration Rules),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定,是一套国际商事仲裁的规则。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之间的关系因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许多国家的国际条约可以自动生效或非自动生效。国际惯例通常与当事人的约定相关,而与国内法或国际条约无直接关联。当当事人的约定与国际惯例发生冲突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图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