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奏鸣曲(Sonata):这一音乐形式主要针对单一乐器或室内乐组合,普遍包含三至四个乐章,结构丰富多变。它适用于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多种乐器。
2. 音乐会序曲(Concert Overture):起初作为歌剧开场曲的它,现已演变为一种独立的音乐会作品。其职能在于预示演出开场,并展现作曲家的个人风格。
3. 前奏曲(Prelude):此类短小精悍的音乐作品,常作为其他更冗长或重要作品的前奏。在音乐会、歌剧、舞剧等多种场合中得以应用。
4. 序曲(Overture):它通常用以开启戏剧、歌剧、舞剧等作品,通过对音乐的描绘预示作品的情感色彩和核心主题。
5. 歌剧(Opera):这种综合音乐、歌词与舞蹈的戏剧形式,以音乐为主要表达剧情和角色情感的媒介。
6. 清唱剧(Oratorio):以宗教或史诗题材为主的合唱剧,不包含舞台动作和场景布置,由合唱团、独唱及管弦乐队共同演绎。
7. 舞剧(Ballet):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法的戏剧艺术,常伴随音乐讲述特定故事。
8. 其他戏剧作品(Other Dramatic Works):包括各类戏剧,如话剧、音乐剧等,其中的音乐元素能够丰富剧情和角色性格。
9. 声乐(Vocal):涉及人声的音乐形式,涵盖独唱、合唱等多种演唱方式。
10. 器乐套曲(Instrumental Suite):由多个风格各异、主题相关的器乐作品组成的套曲,每个作品都具有其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