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及答复询问。报告按内容可分为综合性报告与专题性报告,按定时与否分有定时性报告与随时性报告,按适用情况分为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及报送材料的报告。报告结构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括报告原由、事项与结语。报告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汇报及时迅速,不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请示种类包括请求指示与请求批准。结构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括请示原由、事项与结语。请示要求内容真实、理由充分。
意见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按行文方向分为上行、平行与下行意见,按作用分为建议性、指导性意见。结构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含情况、问题、依据、目的、意义等,并提出见解或建议。意见要求针对性强、观点鲜明、理由充分、操作性强。
批复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种类包括解答问题与批准事项的批复。结构包括标题、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含依据、意见及结语。批复要求一请示一批复,观点明确,有针对性。
决定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种类包括部署性、知照性、奖惩性与更改性决定。结构包括标题、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含缘由、决定事项与结尾。决定要求有政策依据、符合实际、观点明确。
议案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提请审议事项。种类包括立法性、决定性与任免性议案。结构包括标题、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含审议理由、事项与祈请用语。议案要求充分调查研究、事实准确、引据合理。
通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或传达重要精神与情况。分类有表彰性、批评性与情况性通报。结构包括标题、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含事迹、评议与希望要求。通报要求典型性、时效性与教育性。
通告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与周知的事项。种类包括告知性与规定性通告。结构包括标题、正文与生效标记,正文需包含通告原由、事项与结语。通告要求依法发布、要求明确、语言通俗。
通知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机关与不相隶属机关公文、发布规章与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有关单位周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