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6、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4、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4、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