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乃中国上古时期的一种书面语,其构成文章,多以先秦口语为基础发展而来。文言文的独到之处,在于其语言特点:书面语与口语分离,行文简洁而内敛。文言之特色,主要体现在其语法结构和词汇选用上。其中,“文”字含有修饰之意,“言”字则代表表达、记载之行为。“文言”二字合并,意指经过修饰的语言,即书面语,用以区别口头语言。在中国古代,文言长期作为正式的书面语言形式,广泛应用于文献记载。直至五四运动后,白话文才开始获得正式书面语的地位。
“文”字在文言文中的另一含义,指的是文章或作品,体现了文种的不同。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书写材料如竹简和丝绸的限制,文字记录多依赖于简短且经济的方式,因此删减了非必要的词汇。及至纸张广泛应用,官方文书已形成一定的格式,使用文言文的习惯便根深蒂固,成为受过教育的标志。
文言文作为与白话文相对的形式,其显著特征在于以文字为载体进行创作,讲究典故运用、对仗工整、音律和谐,包含了诸如策论、诗歌、词赋、曲调、八股文、骈文体等多种文学体裁。在现代出版物中,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文言文通常会辅以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