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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择校费将来会取消吗

admin

在具体的税务项目上,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区别处理。教育部尽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也不允许收取择校费,但关于高中阶段是否可以收取择校费的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以赞助费为名义的收费,教育部的规定似乎还存在一些模糊之处。有官员表示,高中择校费的取消未来可能会实施,但对这些收费的明确性和监管仍需加强。

对于教育部明确禁止的收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承担起监管职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对于那些可以适度收取或未明确禁止的费用,税务部门也应依法参与,进行税收征管,以确保所有收费行为都纳入法规调整范围。这种担忧源于传统的税法理论,即认为应税所得仅限于合法来源。然而,深入研究税法规定,我国立法机关在制定税收法律时,并未将应税收入严格限于“合法所得”,营业税条例第六条虽允许学校免征教育劳务的营业税,但条例第一条的“应税劳务”定义并未将征税范围仅限于合法领域,非法范围也被包括在内

因此,即使对“择校费”等超出标准的收费征收营业税,这并不改变其非法性质。从这个角度看,对这类收费的征税并不能使其合法化。

扩展资料

择校税是指学校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须缴纳的营业税。是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择校费的产生,根源在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优质资源的匮乏。因此,解决择校和择校费,应尽力合理配置资源和提高资源质量,从而逐步取消重点和择校。在此之前,凡收取择校费,均应上缴国家;倘若违规收费,则应没收,而不是征税。理由很简单,属于国家配置的教育资源,决不能成为学校牟取利润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