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教育局电话如下:0778-5224278。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县实际情况,拟订执行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编制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作出报告。
(三)监督所辖乡镇贯彻实行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定。
(四)负责所辖乡镇实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并检查督促所辖乡镇贯彻落实。
(五)协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模启指县的职业教育。
(六)负责组织做好全县小学升学素质检测、中考、高考毕业会考的考务工作和初中、高中的录取工作;负责所辖乡镇的成人中考、高等自考和中等自考等各类成人自学考试工作。
(七)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检查指导所辖乡镇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八)检查所辖乡镇学旁耐校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指导全县的电化教育工作。
(九)领导、检查县直属学校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资格认定工作、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安置和代课教师的考试转正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民族教育工作。
(十二)检查评估指导全县的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学的体育卫生、团队工作和德育工作。
(十四)检查评估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十五)负责指导所辖乡镇建立建设电化教育网点,运用电化教育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开展远距离师资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办学校教育经费核算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