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为严格学籍管理,巩固“普六”、“普九”成果,使全县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曲市教字(2000)第30号、曲市教字(2000)第31号、师教发[2002]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全县中小学学籍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1. 学籍管理的内容包括:招生、转学、休学与复学,借读、毕业证颁发等。
2. 小学生学籍实行村(办)完小,乡(镇)中心学校,教育股三级共同建档管理,常规管理主要由中心学校负责,异地(外乡镇和外县)转学必须报教育股审核备案;县直属小学由县教育股直接管理。
3. 初中生学籍实行学校、县教育股二级共同建档管理,学生的转学、留级、休学、借读、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必须报教育股审核批准。
4. 高中学籍实行学校、教育股、市教育局三级建立学籍档案,高中学籍变更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批办理,并报省教育厅变更高中会考考号,高中毕业证由市、县教育局审核办理。
各中学、中心学校要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所辖学校的学籍管理,审核办理学籍造册、变更和毕业证审验工作。
二、实行统一的学籍编码
全县所有中小学生按要求统一编码,每学年初,对报到注册的新生,由学校按以下要求统一编写学籍号,全县中小学生学籍号均由六部分、十一位数字组成(高中学籍号用会考考号)。
1. 从左至右第一、二位为年度号(取学生入学时公元纪年最后两位数字);
2. 第三位为县(区)代码(师宗县代码为“7”);
3. 第四位为学段代码:小学为A;初中为B;
4. 第五、六位为乡(镇)代码(两位数码自01开始),不属于乡(镇)管理的学校代码为(00),即:县直学校00;丹凤镇01;雄壁镇02;葵山镇03;彩云镇04;竹基乡05;大同镇06;龙庆乡07;五龙乡08;高良乡09;龙甸小学10。
5. 第七、八位为学校代码(两位数码自01开始),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按各村委会完小习惯顺序编写;中学按以下顺序编写:一中01;五龙02;葵山03;竹基04;彩云05;龙庆06、高良07;大同08;凤山09;雄壁10;二中11;龙甸12;瓦鲁13、大舍14;者黑15;体育中学16;三中17。
6. 第九、十、十一位为学生顺序号(三位数码自001开始)由学校编写。
例:丹凤镇凤山小学2004年入学第20个学生的学籍号为047A0101020;师二中2004年入学第150个学生的学籍号为:047A0011150;学籍号一经编写则固定不变,今后中考、小考、会考资格审查毕业证(或义务教育证书)核发均以学籍号作为依据之一,学生学籍出现变更,则由教育股批准后重新编定学籍号,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三、学籍审核,监察制度
1. 按义务教育法及招生的有关规定录取的新生即取得学籍。小学按教育局划定的片区就近入学(小学招生原则上必须足龄),初中招生按教育局划定的片区就近录取入学。高中招生按教育局录取分配的学校就读。不按划定片区入学或不按录取就读的学生不办理学籍,择校生办理学籍时必须附交费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 各学校收转学、休学、借读、插班的学生必须到教育局普教股办理手续。
3. 学生转学必须由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证明学籍号)接收学校签收接收意见(不得借转学之名留级)加盖公章,教育股审核备案后,方能承认其学籍。转出外县借读的中小学生必须附有接收学校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私章以及该县教育局教育股公章的接收证,且一人一证。
四、学籍的应用
1. 学籍作为学生的“户口”,是转移学籍和学生考试、升学的依据,初中生参加中考,无当年学籍者,均视为历届生。
2. 学籍管理是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学业绩的依据。每学年由教育股提供各校各年级初中小学生参加考试的参考率,再由教研室列入计算各校的教学质量,计算到各年级,各学科,高中以实考人数计算。
3. 将学籍管理中参考率与教师履职考核、评优晋级、评选先进挂钩。
五、上报表册及建档、变更时限
1. 新生学籍花名册每学年9月30日前上报教育股;
2. 转学手续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完审批和备案手续;
3. 休学手续必须按规定持所需原件在一个月内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小学生休学手续的办理由中心学校负责办理,教育股适时审核)
4. 每年的6月20日前办理一学年的学籍审核和参考率计算手续。
六、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1. 实行学籍变更、辍学季报制度,即每学年九月、十二月及次年三月、六月底前定期向教育股报告。
2. 每学年如开一次学籍登分及工作会议,县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安排检查。
七、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由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解释。原来所发学籍管理文件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