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校长负责。在分管教学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完成和落实学校教育教学目标,负责学校课程、教学评价、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常规和教务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通过教学过程的管理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分管教学校长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科学安排课程表、完善各项教学常规,抓好教学的各个重要环节。认真落实课程计划,经常检查,定期总结。
2、协助分管教学校长选配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安排教师工作。审阅教研组教学计划,核实各学科教学进度。监控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布置和检查各阶级的教学工作,检查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情况。不定期召开教研组组长、备课组长、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3、 深入教学第一线,全面了解教师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情况。要有目的、有计划听课(一般每周每年级两节),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评课,给教师提出指导性意见。要善于发现教师的教学经验,即时总结,不断改进和提升教学质量。
4、负责抓好教师的科学备课。对其进行科学指导和严格监督。切实做到科学、实用、有针对性。
5、负责抓好教师的教研工作,审核教研组制定的教研计划、督促教研计划的落实以及教研成果的引用与推广。教研组定期开展专题教学研究(每周五下午第四节),撰写教研活动记录,并将教研活动成果应用到教学中去。
6、负责抓好教师的工作纪律(教研组内和课堂上),严禁教师的一切违规违纪行为(按高中部教师考评标准有关部分执行)。
7、不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文件,学习研究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
8、负责对青年教师和新调入教师的培养。定期对其进行听、评课,与其交流谈心,并给与必要的指导,使其尽快成长为学校的业务骨干。
9、负责教师的任课安排和调整工作。
10、负责教师的考核工作。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执行好请销假制度和签到制度)。
11、负责组织期考和月考的命题和考务工作。合理安排并控制统一考试的时间,做好规范阅卷和考后质量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