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录取工作安排(一)普通高中录取安排。
1.统一录取。
7月9日上午,独立招生学校录取。
7月10日上午,提前批指标计划录取。
7月11日上午,提前批统一计划录取。
7月12日上午,第一批录取。
7月13日上午,第二批提前录取、第二批和第三批录取。
7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须在16日10:30前登录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注销逾期不报到考生。
2.补录。
7月17日,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和补录办法。
7月18日,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志愿。
7月19日上午,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7月20日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完成补录新生报到注册网上登记,并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二)中职学校录取安排。
1.统一录取。
7月22日-23日,省、市、区属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录取,两天时间内完成阅档、审核和提交。
7月31日前,新生报到注册,中职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注销本校逾期不报到考生。
2.补录(注册入学)。
8月1日,通过广州招考网公布有关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
8月1日-30日,中职学校按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补录,并通过中招录取系统办理考生申请注销原录取的手续。
9月11日起,中职学校于备案前在中招录取系统完成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工作。
(三)新生备案。
1.普通高中学校完成网上新生入学注册登记后,省、市属学校和区属学校于9月14日-15日分别到市招考办和区招考办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再按学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高一新生学籍备案手续。
2.中职学校分两次办理录取备案,第一次备案时间:9月20日-22日;第二次备案时间:10月12日-13日,逾时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各类资助资格(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福彩助学)的新生必须在第一次办理备案。市招考办在每次备案结束后,即移交录取新生数据至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如考生信息有异动,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