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
一、警员。
警员是警衔的最低等级,共有两级,分别是二级警员和一级警员。
警员警衔所对应的行政级别是办事员。
二、警司。
警司是警衔的第二等级,共有三级。
三级警司能够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办事员和科员,二级警司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科员和副科,一级警司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科、正科。
三、警督。
警督是警衔的第三等级,共有三级。
三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科员、副科、正科、副处,二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一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是正科、副处、正处。
四、警监。
警监是警衔的第四等级,共有三级。
三级警监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正处、副厅,二级警监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厅、正厅,一级警监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正厅。
五、总警监。
这个级别是警衔的最高等级,共有两级,分别是副总警监、总警监。副总警监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部,总警监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