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优秀标兵
评定条件:学习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秀。
2.学业进步标兵:
评定条件:学习中进步明显。原则上要求当学年学业排名比上一学年学业排名进步名次达到所在班级(专业)人数的20%及以上。
3.社会工作标兵:
评定条件:在社会工作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学生组织、社团中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获得师生好评。
4.创新创业标兵:
评定条件:在科技创新及创业实践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和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5.公益服务标兵:
评定条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在公益服务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同学帮扶等方面表现优秀。
6.对外交流标兵:
评定条件:在对外交流中表现优秀,具体在对外交流中展示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等方面表现优秀。
7.文体活动标兵:
评定条件:在文体活动及竞赛中表现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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