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本科学位证书在不慎丢失时,不可进行补办,唯一可行的方式是联系毕业学校,申请办理相关证明。
当学生在毕业、结业或肄业过程中不慎遗失或损坏证书,个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实情况后,应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该证明书在效力上等同于原始证书。
此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的离校学生,旨在妥善解决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后的善后问题。
学生需亲自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确认信息后,将会提供“学历证明书”,以确保学生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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