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法学院设有一系列丰富的学科,涵盖了法学的多个领域。学院设有法理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以及刑法学等七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为学生们提供了广阔的学习选择。此外,学院还设有法律硕士学位专业学位点,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
其中,经济法学学科更是备受瞩目,被安徽省列为省级重点学科,体现了其在法学领域内的重要地位。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作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基地,致力于推动法学与经济的深度交叉研究,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供了坚实平台。
研究中心与法学院共同创办的学术期刊《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每年定期发布两卷,集结了学院内外的研究成果,为法学界的学术交流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平台,促进了法学知识的传播与深化。
扩展资料
安徽大学在1928年建校时即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等系科。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1979年春,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在全国较早恢复重建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此后,分别于1993年起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4年起招收国际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1998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后,仅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自1982年起,以陈盛清、周枬、王榕、朱学山、陈安明等教授领衔,招收过数届法律史、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