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主要分为四大块: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唯物史观。 唯物论可概括为1+1=1。第一个1指物质,第二个1指意识,第三个1指世界的(物质)统一性。辩证法可概括为2+3+5。2指辩证法的两个基本特征,即联系和发展。3指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5指五对基本范畴,即原因结果、内容形式、本质现象、可能现实、偶然必然。认识论包括认识的本质、过程及最佳结果(真理)。唯物史观主要内容包括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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