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资格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及父母的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考生的民族身份需与父母中一方保持一致,以作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因填写错误导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延误,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省级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统一向省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审核结果由各地招生办(考试院)接收,县(市、区)招生办再进行复核。复核结果需上报地区招生办(考试院)进行最终复审。
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县(市、区)招生办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保留少数民族照顾资格。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取消当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招生办申请复核。申请需填写《吉林省少数民族考生申请照顾政策资格复核表》,由各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人审核签字。汇总名单后,上报给省级教育考试院进行最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