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3月,我国共有70所少年管教学校,其中有6所位于北京,2所位于上海,10所位于广东,12所位于湖南,4所位于四川,2所位于河北,2所位于山东,2所位于江苏,4所位于陕西,2所位于浙江,2所位于江西,2所位于福建,1所位于海南,1所位于重庆。
少管所是我国劳动改造机关之一,由各省、市、自治区司法机关直接管辖。设所长一人、政委一人,副所长、副政委若干人。职能机构除有与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基本相同的设置外,还要设置必要的教研机构,配备教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五条: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 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少管所的特点
少管所是一个相当严肃严厉的地方,在里面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不断要学习还要劳动。少管所里面关着的孩子都是少年犯,少年犯很多因为心智不成熟才犯的错,所以还是有很强的可塑性,如果改造得好的话很可能会改变他们的一生。
高高的围墙、紧闭的大门、超高压的电网把里面与外面的时间隔离起来,想想就知道里面的日子都有多难过,所以还是希望大人多陪伴孩子多教育孩子,别让孩子少年的时候进了少管所,成年了之后进了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