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发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明确指出“出国”的出发地、“回国”的目的地以及“国内”等均指中国大陆,并不包括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这意味着,即使获得CSC(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资助,也不能前往澳门或香港。
该规定详细解释了留学期间的管理细则,包括留学人员的资格、申请流程、资金资助、派出管理、留学期间的管理以及回国后的管理等内容。其中特别强调了留学范围仅限于中国大陆,排除了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
在实际操作中,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通常需要留学生遵守严格的管理规定,包括定期提交学习计划、参加考核以及完成学业后按时回国等。因此,即使获得CSC的资助,留学生在留学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留学地点。
为了确保留学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留学基金的有效使用,教育部和财政部对留学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维护留学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因此,CSC资助的留学项目毕业生不能前往澳门,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留学活动在规定范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