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首都1644年以前在盛京,之后在北京。
东北为清朝龙兴之地,入关后,以驻防八旗留守盛京沈阳,并严禁内地汉人出关耕种。康熙至乾隆年间,逐渐形成三个相当于行省的将军辖区: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之下设专城副都统分驻各城,并管理各城的临近地区。
1644年五月初三,多尔衮进入北京后,谕“令在京内阁、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官员,俱以原官与满官一体办事”。这样,清廷定鼎燕京伊始,便全部承袭了明内阁等中央机构,原明官员也留任,与满官一体办事,中央政权机构迅速运转起来。
北京城的结构
北京城分内城和外城。内城共九门:正南为正阳门,其东为崇文门,其西为宣武门;北之东为安定门,北之西为德胜门;东之北为东直门,东之南为朝阳门;西之北为西直门,西之南为阜成门。外城有七门:正南为永定门,其东为左安门,其西为右安门;东有广渠门,西有广安门(原为广宁门,道光时因避□宁讳改),其东西两隅分别为东、西便门。
皇城在内城中,共六门:正南为大清门(明为大明门,顺治元年改),大清门内为天安门(明为承天门,顺治八年改),天安门内为端门。端门东西各有阙左门和阙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