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制,医学生与学校所签之合同具法律约束力与否需全盘考量多项要素。
首先,其主体必须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若医学生属成年人且心智健全,则双方(医学生及学校)皆为主体适合;
其次,合约条文不应违反法律法规之硬性规定,或含有侵害医学生合法权益或教育领域相关法令条规的内容;
再次,签约过程须遵循自愿、公正、诚信原则,杜绝因欺诈、威逼等原因导致合同可被撤销的情况。
若以上各项均得以满足,那么医学生与学校间签署的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自身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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