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文理学院艺术类分数线如下: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按”(专业课成绩x0.6+文化课成绩x0.4)x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x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x0.75”计总分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已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的省份,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规则录取;若部分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按照如下规则排序: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x300x0.6+文化课成绩x0.4”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x0.5+体育身体质测试成绩x0.75”计总分排序
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
艺术类各专业投档排序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