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人迁入”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考生户籍、学籍迁入证明材料、实际就读证明材料。(2)“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家长(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合法职业证明材料、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以及学籍迁入证明材料、实际就读证明材料。(3)“全家迁入”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父或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合法职业证明材料、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以及学籍迁入证明材料、实际就读证明材料、全家户籍迁入证明材料。(4)在吉林省小初高连读的考生,还须交验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历证明、学籍(考籍)证明材料。(5)“军转及工作调动”考生,须提供其父或母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考生户籍、学籍迁入证明材料、实际就读证明材料。(6)“招商引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父或母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学籍迁入证明材料、实际就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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