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要求考生的专业课成绩需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模块合格线,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综合分须达到安徽省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对应模块最低控制线。学校采用综合分录取方式,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的专业主项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学校将调剂其至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将作退档处理。
对于安徽省以外的省份,所有招生省份均承认相应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河南省的招生录取规则是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投档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的30%加上专业课成绩的70%。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其他省份的招生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则依据相应省份的政策执行。考生同样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学校将调剂其至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将作退档处理。
对于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学校将调剂其至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剂,则将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