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报考遵循属地化原则,允许考生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进行报名。考点通常设于直辖市、自治区首府或省会城市的大专、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监理工程师可以异地参加考试。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第十四条,报考人员在选择考试地点时应考虑工作地或居住地。然而,证书注册时需在领证地进行,不得跨省办理。
监理工程师考试地点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决定,一般在报考通知中明确。考生准考证上显示的地点即为最终考试地点。
考试设有四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与《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设有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三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需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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