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通知单的签发主体
监理通知单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工程师签发。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会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二、监理通知单的意义与作用
监理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一种书面指令文件,具有强制性、针对性和严肃性。它旨在促使承包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在收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认真对待并按要求整改,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整改结果。
三、监理人员的资质与职责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这些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职责时,应保守职业秘密,不得在两个以上项目同时从事监理业务,也不能与被监理单位或材料供应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
四、监理工作的实施程序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时,需按照合同选派合适的监理人员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进驻施工现场。接着,编制监理规划并报项目法人备案,然后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在监理工作过程中,需按照规划和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并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工作完成后,应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和移交档案资料。
五、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签发指令和监理文件,并协调各方关系。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开展监理工作,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员则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内提供监理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