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五大经济特区的成立顺序如下:
1. 1980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成立。
2. 1980年8月26日,珠海经济特区成立。
3. 1980年10月7日,厦门经济特区成立。
4. 1981年10月16日,汕头经济特区成立。
5. 1988年4月13日,海南经济特区成立。
二、经济特区的特点包括:
1. 在国内划出特定区域,通常选择在港口附近、交通便利的地方,以便于货物流通,减少成本。
2. 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施开放政策,并通过减免关税的方式吸引外资。
3. 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便利和安全的企业环境,并制定优惠政策及保障制度。
4. 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重点发展出口。
5. 实施集中管理,特区行政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区的管理规则。
6. 区内企业拥有较大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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