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涉及四门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成绩管理采用滚动方式,两年为一个周期。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生即可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全科的考生可选择在两年内通过四门科目,例如第一年过一科,第二年过三科,或者第一年过两科,第二年过剩下两科。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在一年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成绩仅在当年有效。
若一级建造师考生在第一年未能全部通过考试,第二年只需重新考未通过的科目即可,无需重考已通过的科目。但如果第二年仍未能全部通过,第三年开考时,第二年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需重新开始准备。对于第一年全未通过的考生,第二年只需重新报考即可,流程与初次报考相同,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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