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送交的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入账,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直接支付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拨入经费—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的部分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二)对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记账,并在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会计总账科目(事业单位编号103,行政单位编号107)。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授权支付
(三)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转账支取资金时,根据代理银行返回的支付回单及其他支付结算凭证和原始凭证记账,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 :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和支用时,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事业支出
贷:现金
行政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经费支出
贷:现金
(五)资产类“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改变为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
(六)年底要将收入支出科目的余额为零,或者有数据的要将数据都结转到结余科目上,以确保下一年的收入支出期初数据为零。
(二)预算单位结余资金会计处理
1.预算单位在资产类增设“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本科目借方登记:预算年度内下达的预算指标与财政部门已批复计划的差额部分;已批复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尚未办理支付部分。
本科目贷方登记:本单位根据上年结余资金编报并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数,以及财政部门上年已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在本年度办理直接支付数。
2.年度决算前的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根据与财政部门核对后的总预算指标与已批复的用款计划的差额作相关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已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与已办理直接支付的差额作相关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
3.下一年度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在上年度已登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对应的预算指标本年上报并经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后,属于授权支付的,根据代理银行送交的“授权额度到账通知书”作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预算单位在上年度已登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对应的预算指标本年上报并经财政部门批复属于直接支付用款计划的,在办理直接支付业务后,根据代理银行返回的“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账务处理:
借: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上年度财政部门已批复但预算单位尚未办理支付业务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预算单位在本年办理直接支付业务后,根据代理银行返回的“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账务处理:
借:一般预算支出科目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