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师编一年考两次,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
教师申报要求具体如下:
所有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考试。师范专业毕业生免试。
申请者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包括面试与试讲。师范专业毕业生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试。
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申请时需准备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没有教师资格证者无法取得正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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